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房屋擬對外租賃。根據市國資委《關于規范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租賃行為的意見》和《溫州機場固定資產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按相關程序審批,現將租賃情況公示如下: 承租單位:香港港龍航空有限公司; 房屋位置:機場集團國際中轉廳內29#和31#房間,室內面積均為 20.52平方米(3.6M**5.7M); 租賃用途:辦公及生產保障用房; 租賃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年租金:49248.00元人民幣(另收水、電及管理費12000元/年) 說明:按照民航發【2007】159號文件《關于印發民用機場收費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規定,此次房屋租賃價格標準為100元/平方?月,水、電及管理費另收。本租賃項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事項如有異議,請與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監察監事審計室反映,聯系電話:86892636。 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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