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集團2013廣告媒體特許經營權招商項目以公開招商方式選擇經營單位,于2013年 10月8日在浙江政府采購網、溫州市國有企業采購信息平臺、溫州商報和溫州機場門戶網站發布招商公告,2013年10月28日在機場尊易二樓會議室進行評審,最終因只有 1家經營單位遞交競商文件并作出實質性響應,評標委員會按照招商文件有關規定決定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招商,競商單位也對其所遞交的競商文件內容及談判現場進行了書面承諾。根據溫州市國資委 [2010]29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經機場董事會審議通過,決定與航美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現將相關內容公示如下: 一、機場董事會于2013年11月4日審議通過《2013年度溫州龍灣國際機場廣告媒體特許經營權招商情況匯報》,同意和航美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協議簽訂溫州機場廣告媒體特許經營權合同。 二、 廣告媒體特許經營的范圍: 溫州機場現有的候機樓戶內外、飛行區、廣場、道路及兩側等場所、登機牌、行李手推車等廣告媒體(位)特許經營。 三、 特許經營期限:(2+X)年。 (1)2年指2014年和2015年自然年; (2)X年指從2016年1月1日起至在建T2航站樓投入使用前的時間。 四、特許經營權費金額及交付形式 特許經營權費為每年2550萬元(人民幣貳仟伍佰伍拾萬元整),前2年一次性支 付,經營單位簽定合同后 45日內一次性支付 2014 年和2015年的特許經營權費。2016年1月1日起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特許經營權費均在該季度開始后 10 日內支付完畢。 附件1:市場詢價情況 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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