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就溫州機場候機樓內2012年度的商業資源對外公開招商。2012年度商業資源招商(以下簡稱“本項目”)的面積約1920平方米,其中國內候機樓商業資源面積約1100平方米,國際候機樓商業配套項目面積約820平方米,經營項目為商業配套設施,其中商業配套設施I面積約580平方米,集成方式出租,商業配套設施II面積約240平方米,經營項目為銀行。
本項目將打造一個展示溫州機場形象、助推溫州機場主業發展、引領時尚潮流、反映地域特色、精選組合業態的商業休閑中心,集時尚名品、特色美食、休閑娛樂和便利服務為一體,以滿足旅客不同層次的需求。
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單位”)已正式委托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代理單位”)作為招商代理單位,具體實施項目的招商工作并處理與此有關的其它事務。
招商單位將與中選人簽署相應《商業資源特許經營及場地租賃合同》,就租賃合同期限內的經營合作事宜達成一致。
招商單位和招商代理單位現通過公開的方式邀請有意向并符合下述資格條件的競爭人參加本項目的競爭:
一、
標段1
~16的競爭人的資格條件
(
一)
通用資格條件
1
、必須是根據注冊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或境外經濟組織,不接受聯合體申請人,具有與從事經營范圍相適應的企業工商登記文件、與從事經營項目相關的許可證件;
2
、資信良好,并提供企業/自然人所在開戶銀行或相關財務金融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存在未決的作為一方當事人參加而可能承擔裁決義務的涉及誠信、資產關系的重大法律訴訟或仲裁;
4
、無重大財務違規事項。
(
二)
補充資格條件
1
、標段1副食品超市、標段2書刊音像的競爭人:
?
應為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其注冊資金/資產應不少于500萬元人民幣;
?
通用資格條件3所提及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的爭議標的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
?
有完整的退款、換貨政策和服務承諾。
2
、標段14商旅服務的競爭人的資格條件
?
通用資格條件3所提及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的爭議標的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貨幣;
?
有完整的服務承諾。
二、
標段17銀行類競爭人的資格條件
限于獲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金融許可證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或其授權的分支機構。
有興趣的競爭人可在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期間,每天(工作日)上午9:00時至下午16:00時(北京時間)前往招商單位的以下地點購買招商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售后不退,不接受郵購。
招商單位:
名 稱: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行政樓1樓“規劃發展部3”辦公室(溫州市龍灣區機場大道1號)
聯系人:張小姐、付先生
電 話:(86577)-86892652、86892649
傳 真:(86577)-86892930
競爭人須根據招商文件的要求準備建議書,所有建議書文件應用密封包密封,并在密封包封面上清楚地標明“機密—溫州機場2012年度商業資源招商 標段 經營單位(填入標段/經營單位名稱))”等字樣。建議書(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光盤二套)須在2012年9月17日上午10:30時(北京時間)之前送達溫州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大禮堂(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機場大道1號航空實業大樓2樓)。招商單位和招商代理單位將拒收并原封退回在該競爭截止時間后收到的任何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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